一但切斷電源,就無法輸送空氣,槽內的微生物會因為氧氣不足而減少,便無法淨化污水。
如果使用市售的環保洗劑,應不會產生問題。
報紙、香煙、脫魯棉、衛生用品、紙尿布之類物品請勿投入馬桶。
如果這些垃圾流入污水處理設施,會增加處理負擔,降低其淨化功能。
利用紙巾擦拭掉附著在鍋、盤上少量的油,盡可能不要沖洗方式,若油脂大量流入污水槽,會加重重淨化槽的負擔,且降低淨化功能。
使用過多,也只是浪費,並污染水質。且請盡可能使用無磷洗衣粉。
人孔蓋沒有閉合是很危險的,所以要確實蓋緊(要避免小孩在旁嬉戲)。
每月檢視放流水質,以確認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功能。
每年需將污水處理設施產生之污泥,清除1~2次(由合格污泥清除業清運)。
發現故障或其它不正常的狀況時,請與維護的管理單位或污水處理設施的施工公司聯絡。
以往所有建築物依規定所設置之化糞池,係處理一般廁所之污水,唯其他廚房、浴室、洗衣等生活雜排水,均未經處理而直接排放。依研究調查結果顯示,每人每日產生之污染量約為BOD四十克,其中糞尿約占十三克,其他生活污水約占二十七克。
採用化糞池處理生活污水時,只有約三二.五%(13/40)之污染量經過處理,其他則直接排放。再加上社會進步、都市人口集中、民眾生活水準日漸提高,用水量節節上升,致使生活污水逐漸成為現代化都會區之主要污染源。
然因公共污水下水道深埋地下,工程複雜,加上地方首長未加重視,致使工程進度緩慢。因此,為改善目前生活污水之污染現況,依內政部營建署新修正「建築技術規則」之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九條規定:「沖洗式廁所排水、生活雜排水….應設置污水處理設施。」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,新建建築物均應設置污水處理設施,以處理所有的生活污水。
開挖前須確認無塌陷之虞,並視現場地質需求,設立必需之擋土設施及抽水設施。
槽體安裝前需確認大型異物及尖銳物已確實清理完成,埋設之基礎灌漿需已完成並且可承載槽體加滿水之總承載力。
配管除確實依施工圖說安裝外,透氣管需配合現場狀況,連接至屋頂或通風處。
回填前需調整槽體水平,四周填砂填充槽體空隙並灌水至滿以防止浮上。填砂填充槽體空隙完畢後,並加以夯實。
人孔高程需配合整體景觀(戶外式)進行高程調整,高於馬路完成面水平高約1~2公分,以避免雨水由人孔蓋縫滲入污水處理槽。